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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作用,促进我省工程担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制定的《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试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19年11月14日